我在美国,感受到最强烈的就是自由。不论你做什么,说什么,别人都予以尊重。因为美国本身就是民族的大熔炉。四方八面的人来这个国家落脚,不同的民族,不同的文化,不同的宗教,不同的语言,不同的思维逻辑,但是每个人在这里安身立命之后,他就是这国家的一分子,在宪法的保护之下,在民主的高度体现下,每个人不须伪装,不须担心,他能活出自己。
我从不羡慕美国的富有,也不是很欣赏美国人的吊儿郎当。但是全世界没有什么地方能像美国这样,让人真正感受到自由的美好。
而现在奥巴马当选总统,更让我对美国人折服。美国的黑人占人口10巴仙左右,奥巴马却能赢得50巴仙以上的选票,反观我们马来西亚,许多职位由种族宗教先行,我们要学习的空间还有很多。
邓小平说,黑猫,白猫,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。
美国人在选举总统时,落实了邓小平的看法。
4 条评论:
黑猫白猫,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。
这句话好!
但是马来西亚的领袖似乎领悟不了。
博士:您说的我举双手双脚赞成!奥巴马虽是黑人,只要他能管理好偌大的美国,就是好总统!其实,对我来说,肤色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“才华”,可咱们的国家似乎没有如此的改变,全都是“垄断市场”的杰作。如果你想什么什么自由,我就用什么什么法令来钳制你,看你还敢谈自由吗?试问,如此能够进步,跟其他先进国并驾齐驱吗?马国想学美国或邓小平恐怕还得先自我洗脑呢!我以为马国应该具备目光如炬的思想,可别目光如豆哇!
带刺的蝴蝶:其实很多人都一样,唉!
匿名:你说的没错,目光如炬,就是有智慧的人呀。
对, 我有同感。
在美国,真的那种'自由'感觉很不同。
发表评论